傻瓜相机生活写生——吃葫芦了,吃葫芦了

本帖最後由 糟木匠 於 2012-9-10 09:44 PM 編輯

今天我和大天才上班去了,小天才上学去了,木匠婆在家做饭,耀武扬威,一刀砍下去,一个葫芦劈成两半。一半留给我拍傻瓜照,一半切丝,烧虾米,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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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

大天才说:好吃。

小天才说: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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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匠婆说:还有一半,明天切了照样做。

葫芦很嫩,味道挺好,比期望的好很多。木匠婆看我拍照写帖子,故意逗我说:俩儿子都说好吃,九个葫芦全吃了,可以吃很久。

其实我家人都不馋,吃这一个,够了。

葫芦我吃过,婆婆家做的包子(葫芦和肉馅儿),很美味。你家这盘儿是炒的还是凉拌的,凉拌的也应该不错吧。

椰林美景

这盘菜一定是炒着吃的,你有没有吃过虾米烧冬瓜?煮得稍微烂点,汤色较浓稠湿辘辘的,很鲜美的。想必这道葫芦虾米加粉丝口味一定也鲜美~

昨天电视上还说,很多蔬果都属于葫芦科,但人们渐渐地把吃葫芦这事给忘了~

看着和冬瓜差不多.

木匠就多吃吧, 据说有降血糖的功效.

和冬瓜差别蛮大的,和瓠子的味道口感完全一样。

昨天今天我一直强调我不怎么喜欢吃。不然的话,木匠婆看见大家吃得高兴,没准就都砍了煮来吃了。

葫芦科的黄瓜,冬瓜,和葫芦想去甚远,所以人们也就忘了葫芦能吃。

我家较少吃凉拌的东西。

凉拌的东西,自己在家裡整,可以弄得很干净,清洁,吃起来放心。在外面,凉拌类的东西我家里的人都基本上不吃。

买葫芦,为证明自己的葫芦不苦,待选定后,卖葫芦的人会把葫芦根底掰掉,递给你尝。苦的就不要,甜的就买走。葫芦切粗点的长块,拍点大蒜清炒,味道不错。

:L英语口语讲究语法么?如何在一堆近义的单词中准确地选出合适的,很困难。比如。ever,一般用在完成时中,但书上的习题,写着Does anyone ever air the room? 回答是Someone airs it regularly/It is aired regularly。再比如到达机场,广播里听着,是Arrive in~~,书上的介词是用的at。尤其是从句,被搞得晕头转向的,会读的知道意思的单词有时又忘记拼写了……

大地名用 arrive in

小地名用 arrive at

都对。

葫芦炒虾,颜色也好看,味道也不错,还是自家种的,格外香吧!
草莓

可能我家這個從架上摘下來就吃,又嫩,味道的確好,比我想像中的好。

今天數了數,至少結了14個葫蘆,大的比我的頭稍大,小的也有個六七歲孩子的頭大。有一個最小的,下一拳頭那麼大,還有點歪,我希望那個小的不要再長大,等長老了還是一拳頭那麼大,那多好啊。

木匠婆說,再摘一個吃其餘的都讓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