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道宣《續高僧傳》

釋道宣(596年-667年),俗姓錢,唐朝吳興(今浙江湖州市)人。一說丹徒(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生於長安。為漢傳佛教律宗南山宗初祖,初依智首律師聽習律藏。纔得一遍、便欲歸山坐禪。和尚教曰:「戒淨定明、慧方有據;始聽未閑、持犯焉識。」又往聽律十遍、復欲坐禪。和尚曰:「更聽十遍、可遂汝心。」又往律筵、依位伏業。時首律師命令覆講、始不敢受、辭不獲已、方乃覆文。

道宣認為慧皎《高僧傳》中記載梁代的高僧過少,而需要作補輯的工作,於是經過相當時期的收集資料,寫成《續高僧傳》三十卷。內容從梁代初葉開始,到唐貞觀十九年(645)止,一百四十四年的期間,共寫正傳三百三十一人,附見一百六十人,即於貞觀十九年完成。在成書後二十年間,陸續有所增補,又成後集《續高僧傳》編入《續高僧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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