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聲中有韻律,是專職啼哭的嘛,普通人做不到吧?
代客服務幫親屬痛哭嚎叫的,有的人說孝女「白琴」,也有人說孝女「白瓊」。
布袋戲中正確的角色名稱是「白瓊」。白瓊因母親生前曾告訴她,希望死後能夠葬在靈山金佛塔的法海歸依門,事母至孝的白瓊為了完成母親的心願,四處奔波,尋找魂魄歸依處。
一身孝女裝扮的她,任務就是要將母親的骨灰帶往神聖之地安葬。
不曉得哪個目不識字的,把「孝女白瓊」寫成「孝女白琴」,之後以訛傳訛,花車上經常出現「孝女白琴」字樣。
孝女白瓊的出場歌曲聽得人鼻酸心碎:
噢!媽媽。妳敢真正彼無情,媽媽喔!讓我找無妳。
噢!媽媽。到底為著啥代誌,那會放捨子兒做妳去?
噢!媽媽。怎麼放阮做你去?媽媽喔!我也真愛妳。
噢!媽媽。妳得可憐著子兒,每天為了妳來流珠淚。
噢!媽媽。開聲叫妳也沒應。媽媽喔!有時就夢妳。
噢!媽媽。趕快回來我身邊,妳甘忍心放我做孤兒?
現代白瓊的麥克風取代哭喪棒,為亡母哭泣轉為客戶家裡的死者哭啼。
演技派的現代白瓊,搭車趕場,抵達喪家門口,披麻帶孝,下車,執起麥克風,平地一聲雷,「阿母啊」、「阿爹啊」,從棺前數公尺開始哭喊,及其至也,或跪或叩,或匍匐,或擊棺,哭號悲慟,撕天裂地。
一定会有人打110,但是大家都不会知道是谁打的
我們這裏,也會有人打110,但是要報實名、住址,否則不予受理。
大家都不會知道是誰打的?
但是呢,時常,大家都會知道是誰打的。
很多年前,認識一人,她家一樓的騎樓被擺設攤位、停車、當工作場所。
伊打了電話,然後被嚇的連夜搬家。
現在可能比較好些吧? - 不知。
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二、在道路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
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四、利用道路放置拖車、貨櫃或動力機械。
五、興修房屋使用道路未經許可,或經許可超出限制。
六、經主管機關許可挖掘道路而不依規定樹立警告標誌,或於事後未將障礙物清除。
七、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或其類似之標識。
八、未經許可在道路設置石碑、廣告牌、綵坊或其他類似物。
九、未經許可在道路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
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 伊打了電話,然後被嚇的連夜搬家。
現在,70%以上,那些一樓住戶把騎樓、防火巷,直接用水泥磚牆占了。
騎樓外的馬路,也是一樓他們的汽車專用停車位。
如果有人將汽機車停放在騎樓外的馬路上,嘿、嘿、嘿。
會有免費的武打劇情看了。
嗯!打110确实警方要知道报警人的信息,但是不会告诉被告人是谁报警的。
我家住二楼,有一年深夜,我听到厨房的纱窗有动静,我惊醒后喝声道:谁?只听那小偷竟然再拉上纱窗,我赶紧起来查看,小偷已经爬下楼了。于是我关了灯躲在窗口张望,那小偷居然爬过我们小区的围墙,然后攀上对面小区的二楼,他居然就住这里,第二天我们报警了,警察先来我家问了情况,然后我要求警察不能告诉小偷是我们报警的,那小偷后来判了刑,他家的阳台被家人安装了铁窗,防止他以后再犯事。
好公民應該協助小區安全和治安的。不把自己弄進麻煩里,實事求是地舉報壞人,事實上也在間接地幫助做壞事的人,不讓他走得太遠跌得更深。
确实警方要知道报警人的信息,但是不会告诉被告人是谁报警的。
現在我們這裏可能比較好些吧? - 希望。
在網上找到了1970年的舊影片,但竟然標題是:
孝女白蔥蔥
1
這是無奈的事。
2
以前的這些戲是這樣開始的:
先一首歌,或一段詩詞,如:
一、
多情秋風一霎來,無情疾雨愁煞懷。
幾年心上,疑怕夢醒總是哀。
縱有金戈鐵馬去,飲血虜肉踏山河。
未想當年。早生華髮不盛簪
二、
四弦尋聲馬疾蹄,
明月橋下走孤星,
偷眼曾看千山碧,
十里窺江鎖煙迷。
三、
- 明末清初江蘇太倉人的吳殳的詩集《手臂錄》裡的《雪夜感懷》:
酒盡燈殘夜二更,打窗風雪映空明。
- 馳來北馬多驕氣,歌到南風盡死聲。
海外更無奇事報,國中惟有旅葵生。
不知冰冱何時了,一見梅花眼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