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开始的十天里:
说228之前,是外省的坏。是蒋坏。
说228之后,是外省的坏。是蒋坏。可以接受。
但是从228开始的十天里是谁地坏呢?可公评之。
1、外省妇女被迫裸体游街、裸体跳舞。
「台北市二二八事件调查概要报告」「二二八事件文献续录」(页60) 「......将外省妇女衣服脱尽,游街示众,......。」 -曾今可「台湾别记」「二二八研究」(页431) 「......万华车站有一个穿旗袍的少妇被暴徒脱去衣裤,迫令裸体跳舞。.....」
2、外省妇女被强奸,轮奸。 -唐贤龙「台湾事变内幕记」(页95) 「......在新竹县政府的桃园,被羁囚于大庙、警察局官舍与忠列祠后山三地之外省人,内有五个女眷被台湾一群流氓浪人强行奸污后,那五位女眷于羞辱之余,均愤极自缢殉难。」 -国防部史政局密秘稿本「台湾二二八事变纪言」「二二八研究」(页31)「......大溪镇国民学校女教员被暴徒轮奸,经高山族女参议员李月娇救护始脱险,......。」
3、外省孕妇被砍死,剖腹。 -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事件纪要」「二二八事件文献续录」(页516) 「孕妇刘氏被暴徒用日本之武士刀对准腹部插入,立时毙命。......」 -曾今可「台湾别记」「二二八研究」(页431) 「......太平町有某公务员之妻怀孕将产,被暴徒剖腹,将胎儿取出掷地。....」
4、外省小孩被殴打、摔死。 -戴国辉、叶云云「爱憎二二八」(序言,页3) 「有些流氓模样的青壮年,则妨效日本人头绑白布巾,口骂『支那人』、『清国奴』 不分青红皂白地找出外省人殴打出气,连就读于台北女师附小(现台北市立师院实小)的小孩也无法幸免,惨遭拳打脚踢后,还被推入学校前的深沟中。......」 -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事件纪要」「二二八事件文献续录」(页516) 「一外省籍之五岁小孩,随母出街,为暴徒瞥见,......此小孩亦被暴徒用力扭转面部,倒置背后,实时气绝毙命。......又一小孩被暴徒将双脚提起倒吊,头部猛向地上猛击毙命。」
5、本省人四处搜寻外省人以泄忿,拿武士刀砍杀外省人。 -谢鹰毅访问记录(行政院,页2)
「二二八事件发生后,花莲地方也有一些自海外返台的退伍军人,拿着武士刀要追杀外省人。」 -夏奕「它告诉我们什么」「二二八研究续集」(页8
「他们(本省人)考验你是否『阿山』(外省人)的方法,一是说『台湾话』,二是说 『日本话』,三是唱『日本国歌』,有一项考不来,那一定是『阿山』无疑,于是 轻则殴辱,重则打死,......。」 -
「台南盐政局李熙元关于台北市『二二八』事件致盐政总局电」「台湾二二八 事件档案史料」 「......下午情形更为严重,街上之穿中山装、西装及说外省话者多被殴打,...」 -刘先生访问记录(省文献会,页348)
「二月二十八日当天整座台北城,锣鼓喧天,......一时秩序大乱,场面失控,凡是穿着长袍马挂者一律被殴打得遍体鳞伤,抱头鼠窜,......。」
转贴: 二二八事件中被遗忘的章节﹗
(二二八事件目击者 - 萧玉珍口述) 本人亲身经历二二八事件﹐现虽年事已高﹐但自觉有义务将当时所见所闻加以说明﹐一为历史作见证﹐二来但求告慰这些冤死者在天之灵。 我是广东人﹐当时在厦门高等法院作个小职员。与同事朋友十余人一起赴台观光(当时大陆局面尚未恶化) ﹐在基隆﹐台北游玩后﹐再独自至高雄探望叔伯。我们一行人坐着朋友借来的车子到四处游玩。二二八当日及后两三天高雄平安无事﹐大概就在第四五天时﹐我们在外面玩到一半时﹐高雄就变成了个恐怖城。 依稀记得当日该是个周末吧﹐街上游人甚多﹐在下午一两点﹐我们欲转往屏东游览时﹐暴乱开始发生。在十字路口﹐我们被一群浪人拦车盘查﹐为什么称他们为浪人呢﹖
因为他们都是一副日本打扮 - 头绑日本巾﹐手持武士刀。都是五十岁以下之壮丁﹐二三十人一伙﹐拦人拦车查问。我们厦门也讲台语﹐因此未遭毒手﹐但当时我亲见车外两位男子被盘问砍杀的整个过程。
他们当时被拦下﹐被用台语盘问﹐供日语没﹖不会。供台语没﹖不会。供客话没﹖不会。当场﹐巴格野鲁﹐干XX ﹐武士刀就砍下来。一人当场罹难﹐另一人想逃跑﹐亦被追上用武士刀砍死﹐身上喷出的血溅了尺高。 当时只以为是局部的﹐偶发的事件﹐只想逃离现场﹐结果越走越不对劲﹐几乎每个大路口﹐都有这类浪人成群的在把关﹐街上的尸体也越来越多﹐惨不忍睹。在车上眼见对穿旗袍者就连问都不问﹐持刀就砍﹐男女老少全都不放过﹐有的甚至全家罹难。
小的有至襁褓中的一两岁小儿及大至十来岁的小孩﹐都无一幸免﹐更有的头被完全砍掉﹐身首异处。不把人当人﹐只要非我认同族类﹐一律消灭﹐与南京大屠杀军民不分的同样兽行。 我们深受惊骇﹐决定绕路返回﹐结果是愈见愈惨﹐尤其是高雄火车站﹐前镇一带及往高雄工职的大马路上﹐尸体堆积如山。就我粗略估计﹐应有上千人之多。仅高雄一地﹐我所见者就如此﹐全省死难者更不知有多少。 你无法相信这是因为单纯的行使公权力的查私烟风波而起﹐也不可能像大陆上荒年欠收﹐民不聊生的暴动。要说对当时施政不满﹐为何要以血淋淋的百姓生命为祭品﹖
为何要以族类划分生死﹖其实﹐真正的台湾人是很善良的﹐在暴动时也都躲在家里﹐更有的对逃难者施以援手。
今碑文定稿﹐此段屠杀不交代﹐公益何在﹖ 当时在台的除军人外﹐外省人大部份就是公务员﹐及沿海省份来台经商人士﹐以温州人居多﹐浙江人也不少﹐这些人是无辜冤死的大多数。在街头屠杀还不够﹐这些浪人开始逐屋寻人杀戮﹐于是外省百姓开始逃向要塞寻求保护。在一些善良百姓帮忙下﹐假借日本装扮﹐恶补些日语﹐台语﹐以逃避浪人之盘查补杀。
姑不论所谓之定稿评论﹐柯远芬﹐彭孟辑﹐史宏喜﹐张慕陶等人﹐在当时的避难百姓眼中都成了保生大帝﹐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我法院一客家同事﹐先生在新竹当军需处长﹐住在客家村﹐亦被暴民入村点名要人。先生虽有两只枪﹐却不敢用﹐怕子弹用完仍救不了全家﹐只好个人躲入粪坑躲藏﹐还因此得病﹐但勉强幸免。
当时外省人户籍资料根本不全﹐所以被屠杀多少﹐根本无法统计﹐遗留在大陆之亲戚家人根本无从得知﹐超渡无门﹐亦为人间一大惨事。 在如此悲惨﹐屠杀多日的局面下﹐你说政府怎能不派兵﹖而军队上岸后﹐所见遍地死尸﹐及街头上耀武扬威拿着武士刀滥杀无辜的浪人﹐又怎会不开枪呢﹖
没等到戒严﹐我就提前返厦门了。现虽已事隔半甲子﹐但当时之惨状。犹历历在目﹐难以忘怀﹐我若不替他们说出来﹐我心不安。 李登辉下令,行政院所出之“二二八调查报告” ,主要根据之书“台湾事变内幕记,记者唐贤龙着”中,强调所有本省死伤细节,而凡外省人被辱杀,凌虐部份,全被省略或淡化掉。
同样一本书,怎么可以说这部份有效,那部份无效?为何选择性采用?现引述原书部份“原文记录”如下:
1. 二二八日早上十一点,台北新公园,除了打死十几个外省人,殴伤二十几个公务员外,更有一个年轻少妇,搀了她一个三岁多的小孩子,正想由偏僻的小道回家时,却被几个流氓拦住了,们对她尽情的调戏后,一刀将她的嘴巴剖开,一直割裂到耳朵边,然后将她的衣服剥的精光,横加殴打,打的半死半活的时候,便将她的手脚绑起来,抛到阴湿的水沟中,该妇人惨叫良久后即身死,当该小孩正在旁边哭喊妈妈时,另一残暴的台湾人,变用手抓住该小孩的头,用力一扭,即将该小孩之头倒转背后,登时气绝。
2. 又在万华附近,一小孩被民众将双脚绑捆起,将头倒置地上,用力猛击,直至脑浆流出时方将其抛于路旁。
3. 又在台北桥附近,有两个小学生,路遇民众,因逃跑不及,即被民众捉住,民众一手执一学生,将他们两个人的头猛力互撞,等到该两小学生撞得脑血横流时,旁观之民众犹拍手叫好。
4. 当天下午,在台北太平丁,有一开旅馆之孕妇,被民众将其衣服剥光,迫令其赤裸裸地游街示众,该孕妇羞愤无已,坚不答允,便被一手持日本军刀之台湾人,从头部一刀下去,将该孕妇暨一个即将临盆之婴孩,劈为两段,血流如注,当场身死。
5. 又在台湾银行门前,有一个小职员,当他刚从办公室里走出来,即被一个台湾人当头一棒,打的他脑浆并流,随即陨命。
6. 这时,适有一对青年夫妇路过此地,又被群众围住,吆喝喊打,吓得他们跪在地上求饶,时有很多的台湾小学生挤进人群中,一看原来是阿山,便连忙你一脚,他一脚,将他们两人踢在地上,滚成一团,这时民众更拳脚交加,棍棒其飞,不一会,他们变被打得血肉模糊,成了两具破烂的孤独魂。
7. 在新竹县政府的桃园,被羁囚于大庙,警察局官舍与忠烈祠后山三地之外省人,内有五个女眷,被台湾一群流氓浪人强行奸污后,那五位女眷于羞愤之余,均愤极自缢殉难。
8. 而该县大溪镇国民小学女教员林兆煦被流氓吕春松等轮奸后,衣服尽被剥去,裸体彻夜,冻得要死,后被高山族女县参议员救护始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