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吃,吃出了一个达尔文

本帖最後由 糟木匠 於 2016-9-23 08:39 PM 編輯

星期六加班,早早收工後几位朋友一起找一家咖啡店店,坐下便吃边闲聊。说中国人什么都吃。吃肉,吃凝固的血块,吃脑,吃内脏,连骨头都斩成小块熬了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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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儿,一位加史蒂夫的英国人朋友一拍桌子:要是中国人吃完肉把骨头留下慢慢欣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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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有个学校——剑桥大学。剑桥大学有个神学院,神学院有个特别好吃的学生。这个学生成绩不怎么好,喜欢到野外狩猎,烧烤。这位好吃的学生就是著名的进化论创始者达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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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在剑桥读书期间,周末常和同学一起去狩猎。几位臭味相投的朋友逮到什么吃什么。兔子,山鸡,鼹鼠,野鸭。。。篝火一架,烤熟了撕开吃。因为馋也因为时间的仓促,他们通常还没有烤透就用小刀把肉挖下来吃掉,扔下剐尽了肉的动物残架打着饱嗝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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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每次都打到好吃的动物。别人没有好吃的也就算了,达尔文就不同,不管是什么动物,只要逮到了他都吃。据他的信件和笔记记载,比如说飞鸟,他就吃过老鹰,鱼鹰,猫头鹰——他自己说其中最不好吃的就是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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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打猎重返旧地,发现以前烧烤後扔下的动物的骨架挺完整的——骨头上的肉都被蚁虫残食干净,由于没有烤得太熟,骨架保持完好。于是达尔文捡回骨架,做成标本。就是这样,一位神学院里成绩极差的学生,在搜集动物骨胳上有了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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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神学院,达尔文喜欢旅游,到处走,到处吃。仍旧是逮到什么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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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玩到美洲,他和一群朋友吃了一只大鸵鸟。英国没有鸵鸟,他就把鸵鸟的骨架和毛羽带回了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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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的原意是向朋友展示他在美洲过圣诞大餐里吃的不是家鹅也不是火鸡,而是大鸵鸟。结果後来才知道,这种美洲鸵鸟十分罕见,可能是濒临绝灭仅有的幸存者——因为达尔文吃掉那只鸵鸟之後,美洲再也没有发现同类的鸵鸟。这种鸵鸟被达尔文一吃给吃出名了,现在在动物学分类上就被命名为“达尔文美洲鸵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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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吃得多,见得多,骨胳收集多。这些都是见识。慢慢地,从一个旅行家,美食鉴赏家,动物骨骼收藏家变成了生物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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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中国,后代的炎黄子孙比李白更能喝酒的多的是,可谁也沒喝出李白的能耐来:

比比达尔文的好吃,咱广东人什么都吃的也不少啊。可惜连骨头都斩件熬汤了,所以中国没能出达尔文哈。古今内外一比,闷煞了俺老木匠呵也么哥!

附录:回应我的朋友们

网友:QQ表情(路过支持下):谢谢你的光临!

nf79550(达尔文吃得多,见得多,骨胳收集多。这些都是见识。慢慢地,从一个旅行家,美食鉴赏家,动物骨骼收藏家变成了生物学家。极有可能!):这个是朋友讲给我听的,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英文资料,还真有其事。对照引文资料看过後,觉得不太离谱我才动笔的。

添雪齋(這個鳥骨架,是銀的吧?):鸟骨架是博物馆的收藏,应该是真实的。

湖评海论为和谐(达尔文,边吃边琢磨——琢磨出《生物进化论》;我们呢,比吃比挥霍——挥霍出《满汉全席宴》。):归纳的精辟!

水煮鱼87(嗯····我基本不乱吃···):嗯,不错,应该有所节制。

小熊ai之家(太恐怖了):我觉得比较恐怖的部分是,把一只鸵鸟宰了做圣诞大餐。

月亮辫子(不会吧…这样来看达尔文,他还真有点恐怖…):是有点离奇。也难怪,不离奇做不出大学问。

红酒女人_(终于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成为生物学家,原来我不杀生,哈哈~):应该吃。三字经云: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食——对不起,我想从小到大都认为是“人所食”,只到很大才知道是“人所饲”。。。

tcwangbin(有道理哈!):是啊,非常有道理的。老木匠还沉思着那,这辈子剩下的时光不多了,仔细抠抠头,能整得出点出人头地的名堂来不。。。

[url=http://m9981.blogbus.com/colgategjx]colgategjx(照片中那骨架越看越像活的~~~~)[/url]:给骨架造型的应该是专家,姿态当然是活生生的样子。

7ad(你头像很帅 呵呵):老木匠也帅过的,那是老老年前的事了。。。

聊洞(广泛的食源,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文化。中国也有吃出来的世界级名人,尝百草的神农氏夫羲、喝斗酒的诗圣李白、各员猛将都能吃张飞、鲁智深、李逵有古诗为证: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有见地!

谢谢各位朋友!

哦~原来达尔文有这样的故事啊~

本帖最後由 糟木匠 於 2016-9-23 08:36 PM 編輯

那小鸟的骨架这么完整很稀罕呢~